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HJ/T18-1996《小型焚烧炉》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此次为首次发布,于200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HJ/T18-1996《小型焚烧炉》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此次为首次发布,于200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生活拉圾焚烧厂选址原则
5 生活拉圾入厂要求
6 生活拉圾贮存技术要求
7 焚烧炉技术要求
8 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排放限值
9 其他要求
10 检测方法
11 标准实施
附录A 二英同类物毒性当量因子表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生活拉圾焚烧厂选址原则
5 生活拉圾入厂要求
6 生活拉圾贮存技术要求
7 焚烧炉技术要求
8 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排放限值
9 其他要求
10 检测方法
11 标准实施
附录A 二英同类物毒性当量因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