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管理,整顿和规范会展市场秩序
会展业的主管、监管、协调部门要加强合作,尽快制定规范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维护会展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解决我市取消商品展览审批后出现的无序竞争,假冒伪劣,重复办展,闹展罢展等问题。
(三)创造良好的会展环境和条件
海关和出入境检疫检验局等口岸部门,对境外来展要继续实施便捷的通关措施和出入境检疫检验办法,保证会议展览如期顺利进行。新闻媒体要大力配合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招商招展及配套服务工作,会展中心要在展务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安、交通、卫生、旅游、工商、技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展会期间的社会治安、展馆保卫、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工作,不断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提升会展业的服务水平。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