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业经半年多时间的起草、反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与修改,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方针政策,对缓解有效需求不足,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坚持扩大投资需求与扩大消费需求相结合、扩大省内需求与拓展省外需求相结合、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与完善社会保障相结合,深化改革,营造政策环境,着力解决我省消费需求不旺、投融资渠道狭窄以及经济内在增长动力不足等问题,是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生活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十五”期间保持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政策导向。根据省委“十五”计划建议和全省“十五”计划纲要,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针对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借鉴兄弟省区市的经验,特制定以下若干意见。
一、全方位开放投资领域,拓展建设资金渠道
1、全方位开放投资领域。结合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融资机制。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专营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外,全部对民间资本开放,实行同等国民待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准确、可靠的投资信息。尽快研究制定《云南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开放投资领域的具体办法。
2、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级计划、财政部门和各项目业主单位,都要增加前期工作经费,抓紧抓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云政发[2001]37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成立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立省级、各地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建设项目库、招商引资项目库,实现省地和部门计算机联网。省、地州(市)和有关部门都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奖惩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量化考核。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开工建设一批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大项目。抓紧已确定的“西电东送”、中华生物谷、“大通道”、先锋褐煤液化、“润滇工程”、云南磷复肥基地、中外合资兰坪铅锌矿等11个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小湾电站。
3、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已经成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产权交易中心要尽快投入运行。在有条件的地州市,可由财政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吸收有实力的企业和其它资本入股,组建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个私企业,尤其是省重点扶持的100强个私企业建立企业财产抵押互联互保的担保机构,建立会员制的融资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按照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担保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私营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租用的土地,经土地产权所有者授权并出具有关证件,可以用租用土地及土地上的构筑物、建筑物进行贷款抵押。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度,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加强对银行的沟通联系,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
4、探索成立专业性投资公司,强化财政投资的资本化运作。选择建成后有长期、持续和稳定收益的基础性产业、高新科技产业和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支柱产业,成立专业性投资公司,按公司法规范运作。通过成立专业性投资公司,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和吸引各方面投资的融资平台,扩大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规模。加大现有投资公司的改革力度,按照公司法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资本经营机制,强化财政投资的资本化运作。
5、积极发展资本市场。稳步发展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资本市场,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合理配置,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吸引省外银行、创业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国内外金融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到云南建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企业与发达省市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公司。鼓励昆明、玉溪等地市与沿海省市创业投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产业投资管理公司,积极探索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今年内成立云南省产业投资基金筹备小组,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国家批准为产业投资基金试点。鼓励高科技企业包括民营高科技企业上市,建立和完善我省的创业投资体系。
6、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通过规范上市、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多种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鼓励支持能源、化工、有色等我省有比较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上市公司壳资源,增强企业特别是国有资产授权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完善国有控股公司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7、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将一部分财政预算资金从直接投资转为向特定项目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以贴息资金带动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贴息资金支持优势企业向银行贷款。扩大财政贴息范围,取消财政贴息对所有制的限制,支持各种类型所有制企业向银行贷款。
8、进一步加大引进外来投资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放宽对外来投资的各种限制。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范围,外来投资企业在云南投资的领域、行业、投资方式、产品内外销比例、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受限制;外来投资者在云南投资设立企业的条件、经营地域和持股比例不受限制。外来投资企业除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外,并享受我省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大胆探索和支持跨国企业并购、BOT、TOT、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种合资融资方式。按照国际惯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为外来投资者和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坚持和完善一站式审批和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积极探索招商代理制等新型引资方式。实行利用外资领导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度。切实抓好全省利用外资重点项目的招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项目法人制和具体招商引资实施方案。按照国际招商规范认真做好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备工作,力争在实际利用外资上取得突破。深入研究国际资本的流动规律,鼓励著名国际大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切实加快各类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和姐告、河口、磨憨3个边境贸易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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