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按市场经济规律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办事,营造一个政策透明、办事高效、手续简便、收费合理、服务配套、法制健全的投资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国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以项目为中心,加大对外招商力度。改进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多种形式的引资主体。充分发挥侨乡资源优势,认真做好侨务工作。
第二十章 扩大对外贸易,改善贸易结构
继续实施以质取胜、科技兴贸和大经贸战略,优化市场结构、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贸易环境,不断扩大出口规模,提高我区进出口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稳定发展港澳台、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东盟、东欧、中东、非洲等新的市场。调整和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提高我区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深加工水平,提高纺织、服装、农副产品、矿产等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加高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效益。引导促进企业实行贸、农、工、科结合,加强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完善贸易方式,规范发展加工贸易,争取建立北海出口加工区。大力发展旅游、劳务承包、运输、教育等服务出口。实行更加灵活的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加快东兴边境贸易区、凭祥边境贸易区和其他边境贸易点规划建设。放宽在出口退税、进出口商品的经营范围、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费用收取人员往来等方面的限制,推动我区与毗邻国家相互开放市场,发展经济技术合作。配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加高技术、关键设备和短缺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对外国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加强外经贸信息体系建设和政策、法规服务。完善口岸设施,加强口岸建设。严厉打击走私、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
第二十一章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区扩大开放的重要方面。要利用我区比较优势,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进一步加强与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国家的经贸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等经贸活动。
实施“走出去”战略,要与我区的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我区制糖、机械、轻纺、建材、冶金、医药等行业中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建厂,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带动我区产品、设备和技术出口。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开发我区经济发展急需的资源。积极争取利用国家级大企业在海外投资开采的石油、天然气、氧化铝等重要的资源性产品,在沿海地区建设海外资源加工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到境外开展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劳务合作。健全对境外投资的服务体系,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培养、法律、信息服务及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条件。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对境外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章 加强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
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区承东启西的地缘优势,东引西联,进一步扩大联合协作的地域和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地提高联合协作的水平和成效。
围绕西部开发,发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依托西南出海大通道,加强与西南地区的合作,联合发展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抓紧建设南(宁)、贵(阳)、昆(明)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带。吸引西南地区企业利用本地资源到我区加工出口。加快区域市场体系培育和建设,建立和发展旅游网络体系。主动接收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广帮扶及与江苏的对口协作。努力扩大我区与全国各省区市的合作。在投资、财政、税收、信贷、经贸、工商、劳动、统计等方面采取措施,引导东部、中部企业到我区投资设厂,通过采取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引导和鼓励我区大中型企业与区内外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
第七篇 人口资源和环境第二十三章 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
有效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既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性任务。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十五”期末,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5‰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在现有水平上下降20%。
以控制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增长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和利益导向机制,大力提倡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推动不同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制订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增加经济收入,优先保障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种奖励优惠措施。逐步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以县乡两级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巩固和发展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继续建设和完善县级计生服务站,新建一批乡镇服务站,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积极培训和充实基层技术服务人员,提高计划生育队伍素质,满足群众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需求。积极发挥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完善监控、服务、管理机制和网络,强化对流动人口生育的管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第二十四章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十五”时期,要遏制部分地区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的趋势,重点城市、地区和流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生态建设。以建设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具有亚热带特色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保护、恢复和扩大植被为重点,加强生态体系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扩大并加强保护生态公益林,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实施绿色工程,大力植树种竹种草,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退耕还林还草还竹,加快珠江流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快石山地区的综合治理。抓紧小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抓好沿海及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保护陆地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根据实际,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发展以沼气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广泛开展城市绿化,抓好桂林、防城港、南宁、北海等生态城市建设。“十五”期间,新增森林面积66万公顷、退耕还林(草)面积15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万公顷、治理石漠化面积70万公顷,坡耕地治理率达60%,新增自然保护区17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