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建设电子政务
19.政务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先导。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克服因循守旧思想,在政务活动中带头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政策研究室担负全省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职责。
20.电子政务包括办公自动化和社会服务信息化。2001年建立全省政务信息交换中心,省级政府部门全部开通网上信箱,实现电子公文交换。2002年实施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政务联网工程,各类局域网和专用网互连互通。2005年乡镇政府部分实现办公自动化。制定操作规程,保证内部政务信息安全与保密。社会服务信息化的重点是提高公众服务水平,公共政务信息规范上网,凡宜公布的政务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行政备案、年度检验等行政行为逐步实现网络化。公众通过信息网络,能够及时接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基本服务。 21.推行电子政务的关键在于信息资源的充分开发与高度共享。省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建设业务信息系统,尽快实现互联互通。重点建设省领导决策支持、宏观经济信息、财税经贸信息、农业综合信息、国土资源信息、旅游预定和管理、人口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房地产管理等综合性应用系统。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数据库建设。基本省情数据库、法规与政策数据库、人力资源数据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据库、社会保障数据库等全省性的基本数据库要进一步完善。
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22.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发展电子商务是海南经济走向世界的重要机遇。未来5年全省电子商务建设的目标是:体制基本健全,机制基本配套,社会广泛参与,经济效益显现。
23.加快建设网上认证和支付结算体系,突破电子商务的关键环节。2002年争取建成“网上银行”,信用卡相互兼容,实现网上认证和网上支付结算。
24.拓宽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推进企事业单位普遍上网,积极探索网上商务活动的新模式。实施网上政府采购、网上药品采购、网上工程招标、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网上招聘、网上录取、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活动。加快推进网上工商注册年检、网上进出口报关、网上纳税、网上缴纳规费。重视发展网络经济,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海南建立“虚拟企业中心”,通过电子商务管理企业。
七、积极推进电子社区建设
25.电子社区是社会服务信息化的重要阵地,是实现家庭信息化的基本条件。电子社区要为住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和高效便利的物业管理。建设厅会同信息产业局、技术监督局抓紧制定规范的智能小区标准。今后新建小区和改造老区,尽可能按照智能小区标准实施。
26.积极推进家庭上网。实现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和电信网业务融合,住户桌面具备带宽10Mb/s接入的条件;发展入户信息服务业,使住户方便快捷地获得教育、文化、医疗、气象、旅行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社区的安全保卫、资费交纳、事故报告实现信息化网络管理。
27.开展电子社区示范工程。在海口、三亚、琼山、琼海等地,选择若干小区作为电子社区示范点。2002年,在高等和中等学校校园、机关大院、度假村、住宅区建成一批电子社区。2005年,有条件的市县努力实现城市住宅小区智能化。
八、实施全民信息化教育,加快培养信息技术人才
28.推进信息化,教育是基础。信息产业局会同人事劳动厅、教育厅制定《海南省信息化教育大纲》,实施全民信息化教育工程。
29.教育信息化是信息智能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推进。构建覆盖全省的教育网络体系,提供多学科、多媒体、适用性强、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开展层次多样的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发生产教学课件和其他教学软件,形成教学软件产业。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设计算机课程,建设多媒体教室,普及信息化知识。注重用信息技术手段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2002年以前建成高校、中专和部分中学的校园网和校际网。建设省级网上图书馆,与国家图书馆、重点大学图书馆,省内高校、中等学校以及市县图书馆联网。大力发展各类远程教育,继续完善党校系统远程教育网络。海南电视台要开设和办好教育频道节目。
30.宣传媒体要加强信息化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营造重视信息化、使用信息技术和建设信息智能岛的社会氛围。
31.加大信息技术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落实人才政策,挖掘和利用互联网络上的人才资源,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积极引进高水平的信息技术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到海南创业。努力办好海南大学信息技术学院、信息科学研究院和其他高校的相应专业,加快培养技术创新人才与工程创新人才。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培养大批应用型人才。充分发挥海南省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32.加强全省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省委、省政府成立海南省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和重大政策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产业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结合“十五”计划的编制,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明确目标,作出具体部署,切实推进信息化建设。
33.信息化建设必须与各个行业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省直属各部门实行归口责任制,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和推动各个领域的信息化。
34.创造信息化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信息产业发展的各项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设信息智能岛的法规和政策,优化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35.加强招商工作。省信息产业局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握社会需求,策划项目,以项目招商引资、招商引企、招商引智。积极争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来海南办分支机构,实现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外事部门、外贸部门及台办的作用,加强与外国政府、境外企业交流合作。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将我省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