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在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对国债项目资金使用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严肃自理挪用资金行为。对配套情况差的项目,停止拨付资金。继续抓好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落实,防止腐败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五)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居民消费
调整消费政策,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摸清住房底数,加快住房分配商品化进程,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公房出售进度,放开住房二级市场,降低住房交易税费,促进已售公房上市流通。做好经济适用住宅小区建设规划,成片开发居民住宅。大力整顿房地产拆迁收费和配套收费业务,降低住宅造价,组织好物业管理和家政服务。广泛开展住房、家电、教育等消费信贷,促进信用消费。
改善农村牧区消费环境,大力开拓农村牧区市场。进一步增加对小城镇的投入,自治区本级拿出2500万元,重点扶持30个经济流量较大的小城镇建设,同时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小城镇。加快“光明工程”建设步伐,加强边远农村牧区通电工程建设,开拓农村牧区电力市场。通过以工代赈、社会集资、农民投工投劳、政府和交通部门补助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所有旗县基本通油路和乡乡通公路。加强农村牧区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广播电视。
制定并完善建设规划,加快农村牧区小康住房建设。各地区要把小康住房建设作为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措施,力争年内使40万农牧户住上砖混结构的小康房,新增投资90亿元。为此,在努力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要协调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向农村居民提供住房优惠贷款,引导农牧民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各地区要做好小康住房建设规划,切实保证小康住房建设用地,对集中连片开发的“小康村”,在通水、通电、道路硬化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加快预算制度改革,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中央出台的增加城镇职工工资和下岗人员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鼓励农牧民参加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税费改革步伐,精减乡镇机构,规范收费行为,统一资金管理,把减负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居民心理预期。千方百计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收缴率,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着手社会保障体系与企业的分离,提高社会保险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六)加大外引内联力度,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深入落实我区扩大开放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规范、公开办事程序,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和项目。做好水利、交通、环境、城市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可能多地争取国外政府优惠贷款。直接利用外资的重点应放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同国际大公司的合资合作上,特别要争取吸引跨国公司的资金与技术。搞好与国内先进省市的联合与协作,主动走出去招商引资、内引外联,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广泛宣传我区优惠政策,努力盘活现有存量资产。
巩固和扩大传统出口商品市场,开拓美国、非洲、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千方百计加快满洲里、二连两个口岸城市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拓展俄、蒙及东欧市场的桥头堡。深入分析和研究俄、蒙及东欧国家的市场需求及政策变化,引导我区食品、轻纺、电子等企业生产开发适应俄蒙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的产品。在抓好一般贸易出口的同时,还要搞好易货贸易、旅游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提高边境贸易的层次和水平。
(七)继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切入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抓好黄河上游及黄土高原区、阿拉善风沙区、阴山北部风蚀沙化区、科尔沁沙地区、草原沙化退化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抓紧实施大兴安岭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生态重点县建设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还草五大重点工程。结合五大工程的实施,启动6.5万亩良种基地、115万亩采种基地和19万亩苗圃基地林木种苗配套建设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鼓励农牧民退耕还林还草。2000年计划退耕还林还草2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8%。
继续抓好以大气、水、固体废弃物为重点的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内,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分别控制在40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之内。加强西辽河、黄河等重点流域的环境治理,减少污染源。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建设环境监测和信息网络。提高土地、矿产及水资源的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而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