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关于<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西省关于《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通知》(国发[1994]3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今后经济发展的总要求,为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强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加速培植优势行业和名牌产品,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指导省内各地市、各部门和企业抓紧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一、制定本实施细则的原则
(一)制定本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是:
(1)遵循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客观规律,符合我省省情和产业结构变化的特点,以及90年代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注意与全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相衔接。
(2)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政府在培育市场、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3)坚持全局与局部的统一,既注重引导地、市、县和企业服从全国、全省经济大局,又注重调动各级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4)突出重点,着眼于长远,集中力量解决关系我省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不面面俱到。
(5)具有可操作性,既明确今后几年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又注重强化和完善相应的政策。主要通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证产业政策细则的实施。
(二)90年代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是:按照加强农业、主攻工业、繁荣第三产业、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三高”农业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下大力气缓解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瓶颈”制约;以现有的拳头和名优产品为基础,抓紧培植我省跨世纪的支柱行业,支持新型产业和新产品开发,增强我省产业的竞争能力;规范和完善建筑市场,大力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更快发展,尽快成为我省经济的一大支柱;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使之与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
(三)90年代,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以提高效益和农民增收为重点,确保到2000年全省农民从总体上过上小康生活。其基本要求是:(1)在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和“科技兴农”的基础上,“三高”农业有显著进展,农产品质量档次有明显提高,粮、棉、油、猪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满足省内需要,并更多地销往国内外市场;(2)在提高农业集约化、基地化、系列化水平的基础上,使二、三产业的发展基本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3)在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基础上,使小城镇建设适应农业人口非农业化转移的需要。
(四)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是:建立一个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增长的政策支撑体系,使农业综合开发、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三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五)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增长,支持主要农产品产量、品种、质量上新台阶,需要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是:(1)延长耕地承包期,继续稳定并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特别注意引导和培育30-50亩规模的专业户发展,鼓励探索“五荒”资源使用权依法有偿租赁、转让、拍卖。(2)积极发展农村交通、科技、信息、咨询等基础设施和各种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国家、集体和民办三级服务网络。力争实现县县有服务中心、乡乡有服务站,鼓励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向系列化、专业化和企业化方向发展。(3)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组织结构,支持和鼓励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发展,提倡和推广“公司加农户”的生产组织形式,支持各地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三高”农业发展的生产组织形式。(4)积极培育农村市场。要探索和发育生产要素市场,建立、健全和完善粮食专项储备、粮棉油收购保护价、粮食风险基金及其他农产品生产和交换的保护制度。(5)切实保护耕地,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稳定粮、棉等农作物播种面积。(6)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推行农民负担手册制,把农民负担控制在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7)建立和完善全省农村经济信息咨询和预警体系、灾害性天气预报、防洪、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农业保险,逐步完善农业风险补偿制度。(8)建立一个以国家投资为导向、农民投资为主体、信贷投资为支柱、吸引外资为补充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体系,增强农业投资和对外开放的力度。(9)省和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主要用于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农用工业,同时引导农民增加生产投入,鼓励利用外资发生农业。(10)调整农村教育结构,鼓励和支持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在农村基础教育中增加农业技术教育的内容和比重。加强农业科研、农业教育、良种培育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改变基层农业科技人员严重流失的状况,广泛开展科教兴农活动,组织好重点科技成果和丰产技术操作模式的推广运用。(11)继续组织农业综合开发。依据在“山上再造一个江西”的目标,大搞山水资源开发,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采取工程立项、系列开发等方式,支持各地进一步调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养殖业和林果业的布局,鼓励农产品尤其是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生产和系列开发。(1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壮大集 体经济实力,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省地市县政府每年要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帮助后进村启动村级集体经济。
(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乡镇企业要坚持大发展,突出大提高,着力抓效益。发展乡镇企业的主要措施是:鼓励采取私营和集体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乡镇企业;支持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扩大产品的市场覆盖面;鼓励乡镇企业大力发展种养加、供产销、贸工农一体化等经营形式;鼓励各级政府和农民增加对乡镇企业的投入;国家支持中西部发展乡镇企业的贷款和粮、棉主产区经济发展专项贷款指标,优先用于与农业相关联的乡镇企业和出口创汇产品的发展;支持乡镇企业加强与国有工业的联合与互补;鼓励乡镇企业向优势区位地段和小城镇集中,建立工业小区或进行连片开发,形成区域规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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