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development area | ||||||||||||||||||||||||||||||
| (HJ/T131-2003 2003-09-01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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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各类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
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提出,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8月11日批准。 本导则为首次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开发以及工业园区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1.2 环境影响评价重点1.2.1 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1.2.2 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1.2.3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1.2.4 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略)所示。 2 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2.1 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开发区规划简介 b. 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c. 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 d. 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 e. 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 f. 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 开发区发展规划初步分析 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 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方法等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编制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 编制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公众参与 规划合理性分析综合论证 收集相关规划、环保政策、法规等有关资料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规划方案分析 污染源分析 图 1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2 环境影响识别2.2.1 按照开发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开发区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2.2.2 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两方面的环境影响识别。2.2.3 一般或小规模开发区主要考虑对区外环境的影响,重污染或大规模(大于1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还应识别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2.2.4 突出与土地开发、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相关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识别分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如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2.2.5 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
2.3 确定评价范围的原则
2.3.1 按不同环境要素和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包括开发区、开发区周边地域以及开发建设直接涉及的区域(或设施)。区域开发建设涉及的环境敏感区等重要区域必须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应保持环境功能区的完整性。
2.3.2 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应体现表1所列基本原则,具体数值参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表1 确定评价范围的基本原则
2.4 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2.4.1 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开发区性质、发展目标和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规划选址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开发区生产力配置一般有十二个基本要素,即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 2.4.2 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2.4.2.1 按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包括区域总体规划对该开发区的定位、发展规模、布局要求,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及主导行业的规定,开发区的能源类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给排水设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开发区规划中制定的环境功能区划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等。2.4.2.2 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及环境目标与所在区域规划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协调性。2.5 评价专题的设置2.5.1 评价专题的设置要体现区域环评的特点,突出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和规划布局论证、排污口优化、能源清洁化和集中供热(汽)、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内容。2.5.2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设置以下专题:a.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b. 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 c.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d. 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e. 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 f.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 g. 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h. 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 i. 公众参与 j. 环境监测和管理计划 2.5.3 区域开发可能影响地下水时,需设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主要评价工作内容包括调查水文地质基本状况和地下水的开采利用状况、识别影响途径和选择预防对策和措施。2.5.4 涉及大量征用土地和移民搬迁、或可能导致原址居民生活方式、工作性质发生大的变化的开发区规划,需设置社会影响分析专题。3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3.1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内容3.1.1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数据详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清晰准确。3.1.2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章节:a. 总论 b. 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开发现状 c. 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 d. 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 e.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f.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g. 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和环境保护措施 h. 公众参与 i.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j. 结论 3.2 总论3.2.1 开发区立项背景3.2.2 环评工作依据(列出现行的环保法规、政策、开发区规划文本等)3.2.3 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重点(包括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重点),并在地图上标出可能涉及的环境敏感区域和敏感目标3.2.4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3.2.5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2.6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标准(附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图)3.3 开发区规划和开发现状3.3.1 开发区总体规划概述3.3.1.1 开发区性质3.3.1.2 开发区不同规划发展阶段的目标和指标,包括开发区规划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产值规模、规划发展目标和优先目标以及各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3.3.1.3 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及专项建设规划方案概述,说明开发区内的功能分区,各分区的地理位置、分区边界、主要功能及各分区间的联系。附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图。3.3.1.4 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简述开发区环境保护目标、功能分区、主要环保措施)。附环境功能区划图。3.3.1.5 优先发展项目清单和主要污染物特征。3.3.1.6 在规划文本中已研究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或替代方案。3.3.2 对于已有实质性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区,应增加有关开发现状回顾,包括:a. 开发过程回顾 b. 区内现有产业结构、重点项目 c. 能源、水资源及其他主要物料消耗、弹性系数等变化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d.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3.4 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3.4.1 区域环境概况
简述开发区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等主要特征,说明区域内重要自然资源及开采状况、环境敏感区和各类保护区及保护现状、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护现状。 3.4.2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基本内容3.4.2.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和控制现状。3.4.2.2 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包括河口、近海水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废水处理基础设施、水量供需平衡状况、生活和工业用水现状、地下水开采现状等。3.4.2.3 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情况,各类土地面积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3.4.2.4 区域声环境现状、受超标噪声影响的人口比例以及超标噪声的区分布情况。3.4.2.5 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废物处理处置以及回收和综合利用现状。3.4.2.6 环境敏感区分布和保护现状。3.4.3 区域社会经济
概述开发区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近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远期发展目标。 3.4.4 环境保护目标与主要环境问题
概述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分析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以表格形式列出可能对区域发展目标、开发区规划目标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 3.5 规划方案分析3.5.1 将开发区规划方案放在区域发展的层次上进行合理性分析,突出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3.5.2 开发区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分析3.5.2.1 分析开发区规划确定的区内各功能组团(如工业区、商住区、绿化景观区、物流仓储区、文教区、行政中心等)的性质及其与相邻功能组团的边界和联系。3.5.2.2 根据开发区选址合理性分析确定的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内各功能组团的发展目标和各组团间的优势与限制因子,分析各组团间的功能配合以及现有的基础设施及周边组团设施对该组团功能的支持。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和各功能组团间的相容性。3.5.3 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将开发区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布局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与开发区规划作详细对比,分析开发区规划是否与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具有相容性。 3.5.4 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3.5.4.1 生态适宜度评价采用三级指标体系,选择对所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影响最大的一组因素作为生态适宜度的评价指标。3.5.4.2 根据不同指标对同一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作用大小,进行指标加权。3.5.4.3 进行单项指标(三级指标)分级评分,单项指标评分可分为4级:很适宜、适宜、基本适宜、不适宜。3.5.4.4 在各单项指标评分的基础上,进行各种土地利用方式的综合评价。3.5.5 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分析3.5.5.1 对比开发区规划和开发区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对开发区内各分区或地块的环境功能要求。3.5.5.2 分析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发区所在区域总体环境功能区划的异同点。根据分析结果,对开发区规划中不合理的环境功能分区提出改进建议。3.5.6 根据综合论证的结果,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3.6 开发区污染源分析3.6.1 根据规划的发展目标、规模、规划阶段、产业结构、行业构成等,分析预测开发区污染物来源、种类和数量。特别注意考虑入区项目类型与布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阶段性的特点。3.6.2 根据开发区不同发展阶段,分析确定近、中、远期区域主要污染源。鉴于规划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污染源分析预测以近期为主。3.6.3 区域污染源分析的主要因子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重点控制污染物 b. 开发区规划中确定的主导行业或重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 c. 当地环境介质最为敏感的污染因子 3.6.4 污染源估算方法3.6.4.1 选择与开发区规划性质、发展目标相近的国内外已建开发区作类比分析,采用计算经济密度的方法(每平方公里的能耗、或产值等),类比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3.6.4.2 对于已形成主导产业和行业的开发区,应按主导产业的类别分别选择区内的典型企业,调查审核其实际的污染因子和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同时考虑科技进步和能源替代等因素,估算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3.6.4.3 对规划中已明确建设集中供热系统的开发区,废气常规因子排放总量可依据集中供热电厂的能耗情况计算。3.6.4.4 对规划中已明确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开发区,可以根据受纳水体的功能确定排放标准级别和出水水质,依据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估算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未明确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开发区,可以根据开发区供水规划,通过分析需水量,估算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3.6.4.5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应主要依据开发区规划人口规模、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并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对生活垃圾增长影响的基础上确定。3.7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7.1 空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3.7.1.1 开发区能源结构及其环境空气影响分析3.7.1.2 集中供热(汽)厂的位置、规模、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预测与分析。3.7.1.3 工艺尾气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控制措施及其环境影响分析3.7.1.4 区内污染物排放对区内、外环境敏感地区的环境影响分析3.7.1.5 区外主要污染源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分析3.7.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3.7.2.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应包括开发区水资源利用、污水收集与集中处理、尾水回用以及尾水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3.7.2.2 水质预测的情景设计应包含不同的排水规模、不同的处理深度、不同的排污口位置和排放方式。3.7.2.3 可以针对受纳水体的特点,选择简易(快速)水质评价模型进行预测分析。3.7.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3.7.3.1 根据当地水文地质调查资料,识别地下水的径流、补给、排泄条件以及地下水和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通,评价包气带的防护特性。3.7.3.2 根据地下水水源保护条例,核查开发规划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析建设活动影响地下水水质的途径,提出限制性(防护)措施。3.7.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及其影响分析主要内容3.7.4.1 预测可能的固体废物的类型,确定相应分类处理方式。3.7.4.2 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纳入所在区域的固体废物管理/处置体系的,应确保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如符合垃圾卫生填埋标准、符合有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标准等),并核实现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可能提供的接纳能力和服务年限。否则,应提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建设方案,并确认其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3.7.4.3 对于拟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应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的合理性。3.7.5 噪声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3.7.5.1 根据开发区规划布局方案,按有关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和方法,拟定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3.7.5.2 对于开发区规划布局可能影响区域噪声功能达标的,应考虑调整规划布局、设置噪声隔离带等措施。3.8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3.8.1 按照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并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3.8.2 在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的工作内容要求时,应考虑到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的原则要求。3.8.3 大气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内容3.8.3.1 选择总量控制指标:烟尘、粉尘、SO2。3.8.3.2 对所涉及的区域进行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3.8.3.3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不同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3.8.3.4 结合当地地形和气象条件,选择适当方法,确定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即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前提下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3.8.3.5 结合开发区规划分析和污染控制措施,提出区域环境容量利用方案和近期(按五年计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3.8.4 水环境容量与废水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内容3.8.4.1 选择总量控制指标因子: COD、NH3、TN、TP等因子以及受纳水体最为敏感的特征因子。3.8.4.2 分析基于环境容量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和基于技术经济条件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
3.8.4.3 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的所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选用适当的水质模型分析确定水环境容量(河流/湖泊:水环境容量,河口/海湾:水环境容量/最小初始稀释度,(开敞的)近海水域:最小初始稀释度);对季节性河流,原则上不要求确定水环境容量。
3.8.4.4 对于现状水污染物排放实现达标排放,水体无足够的环境容量可资利用的情形,应在制定基于水环境功能的区域水污染控制计划的基础上确定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3.8.4.5 如预测的各项总量值均低于上述基于技术水平约束下的总量控制和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总量控制指标,可选择最小的指标提出总量控制方案;如预测总量大于上述二类指标中的某一类指标,则需调整规划,降低污染物总量。3.8.5 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主要内容3.8.5.1 分析固体废物类型和发生量,分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及方案,可采用固体废物流程表的方式进行分析。3.8.5.2 分类确定开发区可能发生的固体废物总量;可采用类比的方式预计固体废物的发生量。3.8.5.3 开发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纳入所在区域的固体废物总量控制计划之中,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区域所制定的资源回收、固体废物利用的目标与指标要求。3.8.5.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