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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2007-11-07 02:15:16   来源:   作者:heirem   【 评论: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玉溪市江川红联化工厂

 

 

编制日期: 2006 年4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区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2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玉溪市江川红联化工厂
法人代表 杨国庆 联系人 杨国庆
通讯地址 玉溪市江川红联化工厂
联系电话 13987751429 传 真  邮政编码 653700
建设地点 江川县大街镇三街村委会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  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农业服务业A0510
用地面积(m2) 3688 绿化面积(m2) 200
总投资(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06年9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江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江川县城西南方向约12km的建子山,于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容量836066m3,预计使用年限25年。主要用于处理江川县城及附近三乡镇的生活垃圾,年处理生活垃圾量3万多吨。
该项目新建在江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旁边,利用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的生活垃圾经人工分检、厌氧发酵、烘干、破碎、造粒等工艺制作成有机肥料,产品主要供给思茅一些茶场使用。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工程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688m2,拟租用江川县大街镇三街村委会原来闲置的空房620m2及房屋内场地535.4m2改造成厂房、成品仓库、办公室及职工宿舍,租用房屋前场地一块2335m2改造为晒场;以上房屋及场地租用年限15年,时间从2006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原料厂设在现江川县垃圾处理厂内,需修建发酵池四个,每个约50m2,轮流使用。
2、生产规模:本项目年生产有机肥料2万吨。
3、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有雷蒙磨机一台,烘干机一台,造粒机一台,装载机一辆。
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该项目主要消耗的原料为生活垃圾,由江川县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无偿提供使用,年用量约3.5万吨。
5、生产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生产定员4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操作人员40人,职工多来自附近村庄,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在厂内居住。采用一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预计生产250天。
6、给排水情况:
给水:该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使用距项目所在地约500m处的井水。
排水:该项目产生的污水为少量垃圾渗沥液及生活污水。由于垃圾渗沥液产生量很小,经发酵后可作为发酵菌种浇入有机垃圾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7、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物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江川县地属云南省玉溪市所辖,地处云南省中部偏东地区,位于滇池之东,座落在星云湖和抚仙湖之畔,界于东经102°34′-102°55′,北纬24° 21′ -24° 32′ 之间,东面以三岭子山、磨豆山、马鞍山分界与华宁接壤,西面有抱母鸡垴,灵照山与玉溪红塔区毗邻,南面有架雄山、祭天山、大垴子山与通海接壤,北面以谷堆山、明星乡、抚仙湖与晋宁、澄江两县相接。江川县地处滇中高原湖盆区,周围为浅切断中山环绕,中部低,形成北高南低的湖盆平坝区。坝区占地面积33.8km2,山地占地面积571.72km2,湖泊水面102.21km2,形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格局。县城大街镇,位于县境内偏南,地理坐标东经102°45′北纬24°17′,海拔高成1728.8m,距玉溪市中心城区38km,距省会昆明市102km。
该项目拟建在江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旁边,位于江川县城西南方向约12km的土官紫红坝水库上游调节水库所属位置。半径1km范围内无村庄和工矿企业分布,至项目所在地的道路为宽2.5m的乡村道路,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优越。
2.地质条件
通过踏勘及资料收集,场区北面山脊为一分水岭,南面,南东西茶山脊为另两条分水岭。拟建项目和江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一"U"型凹地之中。该项目由于地势较垃圾填埋场略高,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及垃圾渗沥液将流向垃圾填埋场。
场区及周围主要为强风化下震旦统澄江组岩石上露,其部分被第四系残坡积层覆盖。下震旦统澄江组分为上段和下段。
下段(ZZl1):为灰紫色厚层状长石砂岩,风化色为灰白、黄白色,中粗粒骨架支撑,块状构造,间夹粉红色泥岩薄层。产状230°~360°∠15°~20°。
上段(ZZl1):为紫红色中层状粉砂岩夹泥质板岩。产状207°∠40°。
第四系残坡积层(Qel+dl):覆盖于澄江组(ZZl)地层之上,以紫红色粘性土为主,含褐黄、灰白色碎石,偶夹长石砂岩块石。厚0.5-2.0m。
场区出露基岩以单斜构造为主,无断层从场区通过。出露地层以长石砂岩为主,长石砂岩为含水层,表面强风化砂岩有一定透水性,而泥岩、粉砂岩、泥质板岩为不透水层。水库四周发育多处泉点,说明地下水埋藏不深而形成水量较小的地表径流,其类型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和风化裂隙水。
3.气候及气象:
江川县地处北半球亚热带半湿润高原季风气候,冬春季受东北季风影响,夏秋季受西南季风影响,形成温凉湿润的气候。北部有山脉为屏障,减弱冬季寒流南下,干季(11月-5月)多为晴天,日照充足。湿季(6月-10月)因受海洋性气候团控制,降水充沛,加上有"高原明珠"抚仙湖和星云湖的水面调节作用,形成该地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的气候特点。
该地区年平均气温为16℃,极端最高气温31.2 ℃(6月),极端最低气温-0.4℃(1月)。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为2332.4小时。全年有霜日22天。全年降雨量983.9mm。
4.水文、水系
星云湖又名江川海,水体功能区划为Ⅲ类,主要功能为农灌用水、渔业用水和一般工业用水。其湖面面积34.7km2,最大水深10m,平均水深7m。容水量1.84亿m3,正常水位海拔1722m,该湖形状为南北向不规则的椭圆形,沿岸坡度平缓,四周均为农田,湖底平坦,出河口一带为砂质外,其余为泥质底,腐殖质淤泥厚1.5 m左右,属富营养型湖泊。
紫红坝水库距项目所在地约2km,主要功能为农灌用水。
5.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江川县土壤类型为:红壤、棕壤、紫色土、水稻土四个土类,八个亚类,18个土属,38个土种,全县土地面积80773 km 2,可利用土地46.2839km2,占71.61%,其中耕地19567 km 2,占土地面积的24.22%,人均耕地0.63亩。县内有乔木树种104种,隶属35科。常见树种有华山松、云南松、旱冬瓜等。森林植被类型单一,主要为热带常绿阔叶林和云南松林。
项目所在地及周围为荒山林地,植被覆盖率较高,主要为松树和灌木。评价区域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和濒危物种。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江川县辖大街、江城、前卫、九溪、路居5个镇和雄关、安化(彝族乡)2个乡,69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345个自然村434个村民小组。
2005年,县内生产总值预计完成230239万元,比上年增长10.1%;财政总收入完成18430万元,增长14.2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366万元,增长11.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266万元,增长26.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1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57元,分别增长5.77%、10.5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56500万元,人均储蓄存款5904元,分别增长13.17%、12.33%;实际利用县外资金28081万元,外贸进出口总额6449万美元,分别增长234.93%、168.24%。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
2003年玉溪市环境监测站对江川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结果表明:江川县城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主要污染物为TSP(总悬浮物),对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表明TSP全年超标率10%,日平均浓度为0.176-0.248mg/m3 ,年平均值为0.202 mg/m3, SO2日平均浓度为0.003-0.023 mg/m3,年平均值0.009 mg/m3, NO2日平均浓度为0.010-0.013 mg/m3年平均值为0.011 mg/m3。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城市空气功能二级区要求。
该项目所在地半径1km范围内无村庄和工矿企业分布,且周围植被覆盖率较高。因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水环境
根据玉溪市环境监测站2005年监测结果,星云湖水质综合评价为Ⅴ类,达不到功能区划Ⅲ类的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超标率分别为:总磷92.4%、总氮100%、高锰酸盐指数66.7%、五日生化需氧量13.6%、石油类12.1%;最大值超标倍数为:总磷13倍、总氮12.18倍、高锰酸盐指数4.39倍、五日生化需氧量0.31倍、石油类6.88倍。
3、声环境
2003年江川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昼间等效声级为38.0-51.6dB(A),平均值为 45.3 dB(A);夜间等效声级为33.3-49.8 dB(A),平均值为 41.1dB(A)。昼间符合0类区标准要求,夜间符合1类区标准要求。
由于该项目地处荒山林地,周围无村庄和工矿企业分布,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自然风力,从区域社会环境及功能看,声环境不敏感。
4、生态环境状况
项目所在地及周围为荒山林地,植被覆盖率较高,主要为松树和灌木。评价区域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和濒危物种。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序号 保护名单 距场界
直线距离(km) 项目 保护目标
1 紫红坝水库 东南面2km 地表水质 GB 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作标准
2 星云湖 东南面15km 地表水质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3 厂区周围环境  噪声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
   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农作物、果树等植被 GB 9137-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作标准
4 江川县三街火炮厂 东面1.5km 噪声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
   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5 赵管 东北面4km 噪声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
   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6 三街 东面5km 噪声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
   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7 玉江公路 南面3km 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评价适用标准

 






准 1、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星云湖)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一类(水作标准)
2、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
3、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








准 1、空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建二级
2、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Ⅰ类
3、垃圾填埋场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8172-87)
总量控制指 标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运营期:
1、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及污染流程示意图
    该项目利用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的生活垃圾经人工分检、厌氧发酵、烘干、破碎、造粒等工艺制作成有机肥料,产品主要供给思茅一些茶场使用。分检出来的无机废物送回江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按照垃圾填埋场的要求进行填埋,废弃金属可以直接出售,塑料经破碎加工后出售。
主要污染物及产生工序:
营运期
(1)废气:
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堆存腐化发酵及发酵好的垃圾晒干、烘干时产生。
粉尘:主要来源于垃圾的破碎及造粒时产生。
(2)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造粒机及装载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3)废水: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少量垃圾渗沥液及生活废水,由于垃圾渗沥液及生活废水产生量小,经发酵后可作为发酵菌种浇入有机垃圾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或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扬尘 不能准确定量 不能准确定量
 营运期 粉尘 不能准确定量 不能准确定量
  臭气 CO2 40~50% 0.13~0.47m3/kg
   CH4 30~40% 
水污染物 营运期 渗

液 CODcr 1000~50000mg/L 经发酵后作为发酵菌种浇入有机垃圾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BOD5 200~40000mg/L 
   T-N 100~2000mg/L 
   SS 300~4000mg/L 
   NH3-N 50~2000mg/L 
   pH 5~7.6 
噪声 施工期 推土机:86dB(A);装载机:90dB(A);挖掘机:84dB(A);
搅拌机:79dB(A);载重汽车:85dB(A)。
 营运期 粉碎机、造粒机及装载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噪声值在70-100dB(A)。
主要生态影响: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晒场的建设、土方开挖、弃土堆置、原材料的堆置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将会造成一定的破坏。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办公宿舍楼的改造以及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发酵池及卫生间等设施的新建。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和噪声。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短期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
1、施工扬尘
项目在建设施工中,场地平整时的取土、运输、装卸、土方回填以及材料运输、砼搅拌等部分作业均会产生扬尘,为无组织排放,使场址周围环境空气中TSP浓度增高,污染局部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100m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是短期行为。为减小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要求在施工中加强监督管理,尤其是挖填方的运输必须采取遮蔽、覆盖等措施、杜绝运输途中土石及建筑材料沿路漏洒、材料堆放要规整、场地挖方产生的土方应及时回填。使施工时产生的扬尘降到最低限度,达GB16291-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的要求,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TSP≤1.0mg/Nm3。
2、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期机械如搅拌机及运输车辆等,这些施工机械在工作运转时,其噪声一般都不会低于70 dB(A)。为避免噪声扰民,应优化施工,抓紧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大的施工应尽量在白天进行;同时选择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设备,使各种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达到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相应要求,使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营运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在江川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旁边,原料厂设在现江川县垃圾处理厂内。该地距江川县城约12km,处于县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半径1km范围内无村庄和工矿企业分布,无耕作地,环境敏感点少,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优越。厂址选择合理。
2、废气
①恶臭
该项目采用厌氧堆肥发酵。有机垃圾厌氧堆肥是一种在厌氧状态下利用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快速转化为甲烷和氨的厌氧消化技术。垃圾中的有机物在厌氧堆肥发酵过程中,由于微生物的生化降解作用,将产生CH4、CO2、H2S、NH3等带有臭味的气体,臭气的产生量和成分与被分解的固体废弃物有关,产气量范围为0.13~0.47m3/kg(挥发性有机固体),气体主要成分是CO2和CH4,其含量分别为40~50%和30~40%。而且发酵好的垃圾在挖出发酵池、晒干、烘干时均会散发出大量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周围的环境空气和操作人员的健康。因此,要求本项目的发酵池应设计气体输导,收集和排放处理系统,气体输导系统应设置横竖相通的排气管,以收集和处理气体。对不能收集利用的可燃气体要烧掉排空,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及爆炸,使大气污染物能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建二级标准值。
②粉尘、扬尘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经发酵后的垃圾在晒干、粉碎、造粒及运输等过程将产生大量无组织粉尘、扬尘排放,这些无组织排放会使场址周围环境中的总悬浮颗粒(TSP)浓度增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有影响,因此,要求对粉碎、造粒及卸料等可进行密封的生产线进行密闭生产,尽量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量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由于地处荒山林地,周围植被覆盖率较高,且远离村庄,所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突出,但对该厂的操作工人身体健康有一定危害。因此,应定期给工人发放劳保用品,并经常对堆置垃圾和工人操作车间进行消毒杀菌,防止恶臭及病菌对工人和周围植被造成危害。
3、废水
在垃圾堆存发酵过程中,由于压实和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垃圾中所含水份会渗出,污染物将溶出。垃圾渗沥液为高浓度有机污水,水量及水质与垃圾成份、垃圾中微生物、地质、季节、降雨量、堆肥工艺和堆肥时间等因素有关,变化幅度较大,其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垃圾本身含有的可溶性有机物和无机物;②由于生物化学作用而形成的可溶性有机物和无机物;③周围土壤因径流而带入的可溶性物质。垃圾渗沥液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Fe、Mn、重金属离子、臭气、蒸发残物多种有机物等等,据有关资料报导,污染物典型含量为:CODCr 1000~50000mg/L,BOD5 200~40000mg/L,T-N 100~2000mg/L,SS 30~4000mg/L,NH3-N 50~2000mg/L,pH 5~7.6,渗沥液污染物浓度已超国家允许排放标准。
该项目由于采用厌氧堆肥发酵技术,发酵池四周及底部采用水泥浇灌而成,再对顶部进行封闭后能有效防止地表径流和雨水对发酵垃圾的冲刷,垃圾渗沥液的排放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垃圾发酵时产生的少量垃圾渗沥液可以经发酵后作为发酵菌种浇入有机垃圾中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生活污水由于该厂职工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在厂内居住,所以排放量小,又使用旱厕,这些生活污水将大部分流至蓄水池中贮存,经过发酵后用于浇灌周围农作物,另外一部分被地表植被吸收,对地表和地下水环境影响甚微。
4、噪声
主要来自粉碎机造粒机及装载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噪声值在70-100dB(A)。
为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要求该厂加强管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粉碎机和造粒机等噪声值大的设备设置隔声操作间、安装消声器等,对产生磨擦性噪声的机械定期加润滑油,以减小噪声强度。使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Ⅰ类区标准要求。由于该项目地处荒山林地,周围无村庄和工矿企业分布,声环境不敏感,该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不突出。
5、事故性,风险性评价
该项目原料厂设在现江川县垃圾处理厂内,由于发酵池四周及底部均采用水泥浇灌而成,再对顶部进行封闭后能有效防止地表径流和雨水对发酵垃圾的冲刷及垃圾渗沥液的渗漏。且由于该项目地势较垃圾填埋场略高,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沥液如不慎外排将流向垃圾填埋场内,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因此该项目在加强管理,加强防火防爆,避免引起森林火灾的前提下,该项目的运行是安全可行的。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扬尘 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及运输车辆管理 达到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营运期 粉尘 加强密闭生产 
  臭气 CO2 设置气体收集处理系统燃烧排空,给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具。 达GB14554-93表1中新建二级标准
   CH4  
水污染物 营运期 渗

液 CODcr 经发酵后作为发酵菌种浇入有机垃圾中循环使用 不外排
   BOD5  
   T-N  
   SS  
   NH3-N  
   pH  
噪声 施工期 优化施工、抓紧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并选择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设备,使施工噪声达GB12539-90所规定的相应的标准限值。
 营运期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粉碎机和造粒机等噪声值大的设备设置隔声操作间、安装消声器等使厂界噪声达GB12348-90 Ⅰ类标准限值要求。对运输车辆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噪声源。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在运营过程中要禁止树木砍伐,厂区要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避免占用更多的林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 该项目选址在江川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旁边,该地距江川县城约12km,处于县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交通方便,附近无居民点,无耕作地,环境敏感点少,符合选址要求。
(2)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减轻江川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负荷,符合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方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本项目的发酵池设置气体收集处理系统以收集和处理气体,对不能收集利用的可燃气体要烧掉排空,使恶臭污染物能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建二级标准值。对粉碎、造粒及卸料等可进行密封的生产线进行密闭生产,尽量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量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该项目采用厌氧堆肥发酵技术,垃圾发酵时产生的少量垃圾渗沥液可以经发酵后作为发酵菌种浇入有机垃圾中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5)噪声经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后能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级标准。
(6)该该项目的建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均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只有按表中所列措施严格实施和加强管理,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才是可行的。
二、对策措施
(1)在建设项目施工中,应尽量避免运输途中土、石等材料沿路散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做到加强管理,抓紧工期,优化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并选择合理的混凝土浇灌时间,夜间严禁工作,减少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管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粉碎机和破碎机等噪声值大的设备设置隔声操作间、安装消声器等,对产生磨擦性噪声的机械定期加润滑油,以减小噪声强度。
(4) 对粉碎、造粒及卸料等可进行密封的生产线尽量进行密闭生产,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5)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随意挖掘,损坏江川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垃圾处理设施。
(6)垃圾分检处理后的垃圾残余物必须拉到江川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指定的地点处置。
(7)垃圾发酵时产生的垃圾渗沥液经发酵后作为发酵菌种浇入有机垃圾中循环使用,不得向外排放。
(8)发酵池应设计气体输导,收集和排放处理系统,以收集和处理气体。对不能收集利用的可燃气体要烧掉排空,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及爆炸。
(9)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以保护其身体健康。并经常对堆置垃圾和工人操作车间进行消毒杀菌,防止恶臭及病菌对工人和周围植被造成危害。
(10)经人工分检出来的废弃电池应作为危险废物,不得送回江川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应送到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处置。
三、建议
(1)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厂内的清洁卫生。
(2)制定全厂安全管理和防火规章制度,安装必备的消防设施,预防为主,安全生产;
(3) 在运营过程中要禁止树木砍伐,厂区要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避免占用更多的林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为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应对该厂的饮用水源进行水质监测,以确保饮用水达标。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 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 2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                                 
        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
   境特征,应选下列 1 - 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附表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编号: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2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江川县大街镇三街村委会
建设单位 玉溪市江川红联化工厂 邮 编 653700 电 话 13987751429
行业类别 农业服务业A0510 项目性质 新  建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3688m2 报告类别 报 告 表
项目设立部门  文号  时间 
报告书审批部门 江川县环境保护局 文号  时间 
工程总投资 100万元 环保投资 10万元 比例 10%
报告书编制单位 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经费 5000元
 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
大  气 GB3095 - 1996二级 GB3095 - 1996二级 GB 16297-1996二级
GB 14554-93 表1中新建二级
地面水 GB3838 - 2002 Ⅴ类 GB3838 - 2002 Ⅲ类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  声 GB3096 - 93  1类 GB3096 - 93  1类 GB12348-90   Ⅰ类标准
污  染  控  制  指  标
控制项目 原有排  放量 (1) 新建部分产生量(2) 新建部分 处理削减量 (3) 以新带老削减量(4) 排放增 减量(5) 排放总量 (6) 允许排放量(7) 区域削减量(8) 处理前浓度(9) 预测排放浓度(10) 允许排放浓度(11)
废水           
汞           
镉           
铅           
砷           
六价铬           
氰化物           
BOD5           
COD           
石油类           
废气           
烟尘           
SO2           
CO           
固废           
单位:废气量:× 104 标m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铝、砷、六价铬、氰化物为千克/年;其它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m;  
注:1.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 5 )=( 2 )―( 3 )―( 4 );( 6 )=( 2 )―( 3 )+( 1 )―( 4 )
2.固体废弃物只计生产固废。

Tags:有机肥   生产线   项目   有机肥   生产线   项目   有机肥   生产线   项目    
责任编辑: 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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