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jlc.com - 环境技术网

投递文章 投稿指南 环境技术网通告:
搜索: 您的位置环境技术网>法律频道>行业规章>阅读资讯:北京市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

北京市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

2007-07-08 06:01:38   来源:   作者:未知   【 评论:0

北京市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
2003-4-21 15:03:30 点击量:[434]

北京市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


  第一条 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禁止在本市城区和近郊区城镇地区的街道、胡同、广场、居住小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品。
  远郊区、县城镇地区禁止露天烧烤的具体范围,由远郊区、县人民政府划定。
  第二条 对违反规定露天烧烤食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处没收非法所得。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无照经营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依照《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以及依照《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规定》应当予以收容遣送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条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对在责任区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的,应当劝阻制止并向城管监察组织报告。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不劝阻制止也不向城管监察组织报告的,依照《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 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的开办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制止在市场内露天烧烤食品。对开办单位不制止市场内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行政处罚除第四条外,均由城管监察组织负责实施。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Tags:食品   规定   禁止   北京市   烧烤   露天   单位   制止   依照   责任   食品   规定   禁止   北京市   烧烤   露天   单位   制止   依照   责任   食品   规定   禁止   北京市   烧烤   露天   单位   制止   依照   责任   食品   禁止   北京市   烧烤   露天   单位   制止   依照   责任    
责任编辑: 神采飞扬
  •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
    评论总数:0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