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水行政执法资源共享和执法文书格式统一
加快电子政务体系构建,推进网络工程的建设和运用,以网络为载体,把各类水法规,黄委、省局以及各县市局各种好的执法经验、典型案例、办理程序以及心得体会等资源放在一个统一的网络资源上,提供给其它县市局特别是一线水政执法人员一个学习、讨论和交流平台。
执法文书是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有效载体。科学、严谨和规范的执法文书有利于保证水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效力和权威,也便于水政执法人员实际操作。因此,黄河系统应结合黄河实际,分水事案件查处类、建设项目审批类等建立统一的法律文书格式和标准模型,统一的执法文书将有力的保障水行政执法的威信力和严肃性,促进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三)建立网络办案参照系统和疑难案件会商系统
利用黄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一个各类水事案件办理和河道建设项目审批的系统平台。一来提高水事案件查处效率和质量。二来有效整合全局的水政执法力量。当某辖区内出现某类水事案件或河道建设项目时,进入这一系统,输入案件类型或建设项目类别进行查询,则该系统就会提供类似案件的一整套处理程序,供查询人参考。比如,当我们查处河道内违章建房案件时,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后键入关键字“违章建房”,即可出现:①关于违章建房的相关法律依据;②查处违章建房的法律程序;③从立案到结案的一整套法律文书;④可供参考的类似典型案例;⑤ 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再如,当我们受理跨河越堤线缆时,登录该办公自动化系统后键入关键字“跨河越堤线缆”,即可出现:①关于跨河越堤线缆审批的相关法律依据;②跨河越堤线缆许可的法律程序;③从受理到转报或审批的一整套格式文书;④所需申报材料清单;⑤可供参照的类似典型项目;⑥办理该类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此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针对水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基层单位可能难以正确处理。此时,可以由市局的网络管理员登陆该系统,把案件的详细情况发送到“疑难问题处理”栏目进行网络求助,然后由省局或黄委成立的疑难案件处理小组讨论后给予答复。
通过该套系统的建立,既充分发挥了省局、黄委的资源优势,又避免了基层水行政执法人员水平的局限;既可以使水行政执法、河道建设项目许可工作统一化、规范化,又能保证水行政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