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备受瞩目的新一轮国务院j机构改革方案出笼,以“大部门制”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箭在弦上。其中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尤为引人注目。
中国环保事业自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始,至今历经35年,从“发展、环保谁先谁后”的争论,到“边发展边环保”,再到“环保风暴”,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渐次增强。
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期待已久的“大部制”改革方案终于出台。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
事实上,早已有将环保总局升为环保部的呼声,因此环保总局此次顺利“升部”也在众人预料当中。2003年,黄细花作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提高国家环保总局的地位。2007年,她于全国“两会”期间正式提出建议:国家环保总局应改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如今,心愿得偿。
分分合合几十载
达成心愿的不仅仅是黄细花,还有诸多环境保护工作者,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就是其中之一。曾担任国家环保局局长、素有“中国环保之父”之称的曲格平见证了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历程。
如今,周总理的预言变成了现实。
此间,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交流,1973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名义,加入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理事会58个理事国之一。
其实,早在1982年的机构改革中,就提出了建立环保部的设想,可惜当时环保问题远未成为全社会共识,最终未被采纳。当年5月4日,由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与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撤销,改为建设部。环境保护部门分出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直属局。10年之后,成立环保部的呼声已经甚高,但因为当时机构改革的主旋律是削减过多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因此,1998年环保局仅仅是升格成了国家环保总局。
环保为发展让路
国家环保局的升格,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弱势状态。
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次开始尝试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很多当时的官员回忆说,他们面临的最艰难格局是,如何在部委分割明显的环境保护领域内树立起环保总局的执法必要性和执法严肃性。
更大的阻力则是意识的分歧。“先发展后环保”还是“环保前行发展后置”成为最大分歧。在后来逐渐成形的环保基础政策导向中,这个分歧被最终弱化为“边发展边环保”。即便如此,在实际工作中很难真正实现。多位当时的环保官员回忆说:“如果没有显性的制度安排,环境保护不可避免会被放置于经济发展之后。”而这几乎是过去10年来环保总局执法环节中的一致困境。
中国自1979年开始,先后颁布实施了近50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数百项各类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立法速度之快世界少见。然而,环保法规体系的建立并没有对环境保护工作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中国的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生态状况持续恶化,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法律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曲格平介绍,《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审查时曾一度中断。《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任何规划和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机构审批,否则,环保机构将责令停工和处以罚款。
在曲格平看来,这是一部比较具体和容易操作的法律。但正是这样一部法律,在草案审议阶段遭到了多方的反对,险遭夭折。其遭遇反对的原因也无非是部门利益的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