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在工业节能方面,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定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技术规范;开展节能发电调度等。在建筑节能方面,要编制建筑节能规划,严格执行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节能监管等。在交通运输领域,要引导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额标准等。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要制订实施能源消费定额,加强能源计量和监测管理,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等。
五是实施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择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督促各地停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企业新购入的节能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的政策。继续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方面的企业债券。
六是加大节能执法力度。要继续推动地方加快组建节能监察机构,为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奠定坚实基础。要组织开展节能督查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各种违反《节约能源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