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分为共性考核和专项考核两个部分。共性考核重点是污染减排、污水垃圾处理、工业污染防治、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环境监管、公众对环境满意度等10个方面,专项考核主要是考核各地带有自身特点的突出环境问题。
日前,福建省政府召集省环保局、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局、统计局等部门对2007年度环境保护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对2008年度考核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举措,是衡量各级政府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环保工作的主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