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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的重金属污染能否真正走向终结?

2007-12-01 01:13:27   来源:   作者:《财经》记者 欧阳洪亮   【 评论:0

       原湖南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程不吾告诉《财经》记者,在整个湘江水系,像三十六湾这样重金属污染泛滥的采矿区远不止一处。四处开花的采冶矿,正在无情地污蚀着湘江的“毛细血管”。 
       科学研究已经表明,如果不对这些污染物进行积极清理,完全依赖自然降解,或许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 
       1985年,郴州东部的一个铅锌尾矿曾经发生垮塌,导致沿东江两岸、宽约400米的区域被15公分厚的黑色淤泥覆盖。 
       2004年7月,美国《整体环境科学》(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上的一篇文章,对这一事件造成的长期后果进行了回顾性研究。结果发现,在经过整整17年后,被矿渣覆盖的区域,砷依旧超标24倍,镉也超标13倍。而在这种地里种植出来的红薯中,镉和铅也分别超标6.6和8.5倍。 
       遗憾的是,我们目前还没有为这种长期的灾难性后果做好准备,无论是心理上还是制度上。 
       据《财经》记者了解,陶家河沿河的村民们从2003年就开始上访;直到2006年,经由郴州市政府出面调解,上游矿主才为其中的11个村各打了一口水井,并额外补偿每个村民80元钱。同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害相比,这种补偿仅仅是杯水车薪而已。 
       在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周可仁看来,包括新马村在内的清水塘周边地区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清水塘地区污染,涉及石峰区和天元区的清水乡、荷花乡、马家河镇等多个乡镇,常住人口近10万人。由于污染物已经多年累积,不管是水质还是土壤,重金属含量都超标严重。类似新马村镉中毒这样的事故,随时有可能再度爆发。 
       要彻底解决清水塘问题,除了要求所有企业都必须尽快达标排放,还必须对已经污染的环境治理,包括土地进行修复等。更重要是,周对《财经》记者强调,核心污染区内的上万人必须予以搬迁。而这一切,或许需要成百亿乃至上千亿元的投入。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 
       如同上个世纪50年代曾经在日本导致水俣病的重金属化合物甲基汞一样,镉中毒也是一个慢性过程。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会导致胃痛、呕吐甚至胃坏死。此外,还会导致肾脏损害,并且与一些癌症的发生也有关联。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的研究表明,镉主要富集在人体的肾脏和肝脏内;尤其是肾脏,人体摄入的镉,大约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都会积聚到这里。 
       镉在人的肾脏中的半衰期(浓度下降到原来的一半)一般长则40年,短也有10年的时间。因此,要把它从体内彻底清除出来,从医学上来说非常棘手。更何况,除非这些居民或者村民能够彻底摆脱这种污染性环境,否则,在清除体内的镉的同时,仍然在不断地通过空气、水以及土壤、食物等摄入镉,要根治就更加困难。

拯救湘江 
       过去数年内,国际上有色金属价格普遍快速上涨。加拿大矿业信息公司(InfoMine)的统计显示,锡的价格在过去五年内,从最初的每磅不足2美元上升到目前的接近8美元;而锌、铅、银以及铜等金属的价格,也都出现了两到五倍的涨幅。 
       在国内外市场的刺激下,湖南迎来了有色金属产业的快速发展阶段。省经贸委的统计显示,从2001年到2006年,其有色金属产量从82万吨增长到142万吨,销售收入更是从124亿元激增到640亿元。根据规划,到2010年,湖南省十种有色金属的产能目标为220万吨。 
       在其背后,却是湘江逐渐不堪重负的身影。湖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一份调查就指出,到2005年,仅工矿业排入湘江的废水就达4.57亿吨,已经达到湘江承受的极限。虽然汞的排放有所下降,但随着镉、砷的排放上升,工业废水中所含的重金属总量,仍然连年居高不下。 
       原湖南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程不吾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警告说,某种程度上,湘江部分河段长期积蓄的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在内,“爆发阶段或将来临”。 
       对于湘江重金属污染的严峻局势,国内环保界不少业内人士早已经十分清楚。2006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就明确指出,除了要削减COD(化学需氧量),湘江“还要控制重金属的污染”。 
       2006年12月,在湖南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镉、砷这两种重金属的排放量都要削减25%。这是整个“十一五”规划中,除了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COD和二氧化硫分别削减10%的指标,湖南省仅有的约束性总量控制目标。 
       2007年4月,湖南省政府又正式通过了《“十一五”湘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十一五”湘江流域镉污染防治规划》。根据新的规划,砷、镉的削减量将分别调整为26.3%和28.8%。 
       没有人知道,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湘江流域污染治理,能否为这条河流重金属污染的悲情岁月真正画上一个句号。毕竟,重金属污染和其他污染一样,从来都不是单纯的环境问题,而是反映政府整个治理能力和执政思维的“多棱镜”。
在株洲市,当地环保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就对《财经》记者抱怨说,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比工商部门要小得多。 
       目前,关闭非法污染企业大多采取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但在具体操作上,仍存在很大的问题。 通常下达关闭命令,要有15天的生效期;即使生效之后,企业也可以申请听证。要真正关停,还得通过政府的行文确认;即使如此,企业还有上诉期,“整个程序,最起码能拖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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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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