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很不明确
按照要求,我县“十五”期间的主要污染物至少需削减 10% ,但这必须建立在对现有排放总量的准确把握上,而目前的排污总量底数又难以摸清。现有排污申报登记数据难以体现排污总量现状,目前,我县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的单位共有 500 多家,主要污染物 COD 的排放量为 1263 吨, SO2 排放量为 1408 吨。相对于全县的污染源总量,排污申报登记覆盖面还太小。由于受企业规模小、污染物排放不稳定、排污计量设施落后等客观条件限制,已有申报单位的排污数据很难做到准确。而且现有的个别排污大户、造成结构性严重污染小企业、饮食娱乐服务行业、大部分畜禽养殖企业等更是因种种原因未能予以申报。还有急剧增加的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水总量也还很不明朗,目前对两者的排放总量只能是作粗略的估计。
2.4 缺乏便于操作的总量控制相关法规政策
“一控双达标”后,总量控制已逐步取代浓度控制,原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应逐渐加以修改以适应总量控制的需要,但目前总量控制仍主要是作为原则和思想加以贯彻,不仅无专门关于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甚至在排污许可证制度还是“环评”等制度中都极少有实质性的、具体的规定。因此,在总量控制日常监督管理中,只能依照老的法律法规来落实,而老的法律法规大多又是在浓度控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新瓶装旧酒的情况实际上已经使总量控制偏离了应有的轨道。
3 顺利实施排污总量制度的对策措施
3.1 抓紧制定总量控制相关的法规政策和开展基础调查工作
一是开展总量控制立法和出台总量控制具体指导政策已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今后应在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环保目标责任制等方面规定总量控制的具体要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总量收费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地方总量控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应组织力量对排污现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充分、准确地摸清现状排污总量,详细界定各行业、区域、流域的排污量,为总量指标分配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按总量控制的相关原则进一步明确环境功能区划,要在估算各功能区环境容量的基础上,严格按功能区布置产业。
3.2 从大到小,从易到难,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集中治理
要先从生活污水处理、家庭工业污染治理等占排污总量比重大且削减余地大的入手,加紧采取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大量削减排污总量。一是要结合污水管网改造,在灵溪、龙港各建设日处理污水 5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对两镇及周边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争取到 2005 年使全县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45% ,使生活污水 COD 排放量减少 40% 。二是推行污染集中控制,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努力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适时关闭一些污染严重企业,积极引导各专业、特色园区建设,大力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如金乡电镀基地建设,钱库林家塔村、灵溪五羊村造纸企业以及沪山一带卤制食品加工厂的集中整治,对集中治理无望的如宜山、龙港、望里等地的褪染色应采取果断措施加紧予以集中打击,要力争在“十五”期间解决区域结构性污染,取得发展的主动。三是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对江南河网、肖江塘河等污染严重、水域环境功能达不到要求的河段,加紧进行大规模改造疏浚工作,定期清理各河道底泥,增强河道的自净能力,扩大环境容量。
3.3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分析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排污总量控制是环境管理思想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一项新型的环境管理制度。首先应及时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排污总量控制的运行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建立与总量控制有关的制度措施。其次要做好排污指标分配的组织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落实,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总量分配,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加紧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区域,建议先在个别行政区域或流域开展试点,然后逐步全面实施。
3.4 开展指标分解控制体系建设
首先要克服困难,进一步摸清排污总量现状,结合环境功能区划,积极研究和摸清区域、流域环境容量。按要求制定阶段排污总量削减方案,根据排污总量控制计划要求,进一步明确现有工业中纺织印染、造纸等五大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总量及农业主要污染行业排放总量,并在此前提下,结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区域环境现状、下达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目标进行比较,逐步推算出行业、区域各类相关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并将其作为今后按行业、区域分配排污指标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行业内部各点源的指标分配、核定工作,同时将区域允许排污总量进一步细化到各个乡镇,以便为今后各镇环保目标责任中的排污总量考核打好基础。其次要逐步制定便于操作的指标削减体系,各区域指标的削减计划应与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发展速度相适应,与环境容量相衔接,科学规定各区域排污总量的阶段、长期削减目标和指标分配协调方案。
3.5 加快落实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
总量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有相关的环境管理措施作保障,一是要严格落实并排污申报登记及年审制度,进一步加强申报登记的科学性和排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抓紧建立健全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二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要把总量控制纳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进行落实,坚决按“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的原则进行项目审批把关。三是进一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拓展发放面。在加紧总结印染、造纸、食品饮料、化工、电镀等五大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要逐步对治理达标的其它行业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扩大总量控范围,继续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及时安装污染物计量设备。四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逐步把以保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核心及年度考核重点。另外还要抓紧实施与总量控制相配套的总量收费等制度,通过总量收费,督促排污单位特别是排污大户加快污染治理,加大采取各类有效削减污染物手段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