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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大幕拉开

2008-01-18 17:23:28   来源:   作者:《财经》记者 于达维   【 评论:0

嘉兴实践
        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看来,之前这些排污权交易试点,与其说是交易,不如说是“交换”更为合适。
        他对《财经》记者解释说,如果两家企业需要交易排污指标,还得由环保部门牵线,交易成本往往较高。而排污权交易的目的,恰恰是要降低整个社会的总量控制成本。只有建立这样的一个公共交易平台,才能减少交易成本;同时,也才能够在交易形成真正反映市场需求和真正环境成本的价格信号。在这个方向上,嘉兴无疑迈出了重要一步。
        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今后该市凡是有COD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新建项目,其排污指标必须通过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购买,否则不予通过环保审批。
        根据公布的排污权交易流程,排污权出让方须先向该中心提交出让申请,中心受理后再委托环保部门审核确认;然后,中心将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交易款项。在排污权需求方向中心提交申购预约后,交易中心进行初审;待需求方收到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后,交易中心即与需求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收取交易款项。
        在11月10日举行的签约仪式上,嘉兴市共有15家企业进入储备交易中心设在会场的交易台进行排污权交易。其中6家企业共出让了每年126吨COD、492吨二氧化硫的指标;而作为买方的9家企业,则共计申购了每年79吨COD、475吨二氧化硫的指标。
        由于中心刚刚开始运行,其交易价格,是由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测算得出的。根据对纺织、印染、化工、制革、造纸等几个高能耗、重污染产业的工程投资、人工、污水处理费等的测算,这五大行业的COD价格被定在为8万元/吨,二氧化硫价格则被定为2万元/吨。 
        同时,为了削减排污总量,并通过交易平台这个杠杆来调整产业结构、控制大型污染企业进入,嘉兴市环保局副局长沈跃平对《财经》记者表示,新上马或者扩充的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企业,需购买相当于其实际新增排污量1.5倍的排污额度。
        细心者会留意到,根据嘉兴市的规定,在今年11月1日前获得的排污权指标,环保部门认可企业可以无偿占有;而任何新建、改建、扩建的新增排污量,则必须来自于现有企业的减排余额。
        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承认,这或许对于新建企业并不公平,但在操作中的确“避免了在现有企业间重新洗牌的麻烦”。
        实际上,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美国环保局就曾表示,在这个方面,没有完美的选择:不管是像嘉兴一样按照企业的历史或者现有排污总量来分配指标,或者按照企业的产量、能源消耗量来分配指标,都不可能让市场中所有的主体满意——前者操作起来更加简便,但显然对现存的企业有利;后者程序更加复杂,但显然对新兴企业更有利。

江苏路径
        对于嘉兴所在的浙江省的近邻江苏来说,虽然还没有建立自己的排污权交易平台,但显然已经在尝试另外一条路径。
        11月初,江苏省环保厅正式宣布,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试点范围,为太湖流域内的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以及镇江市的丹阳、句容和南京的高淳县等;试点对象,则选择重点监控的266家排污企业
        根据试点方案,从2008年起,首先在太湖流域开始COD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到2009年,再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建成太湖流域的市级水排污权交易市场。
        这就意味着,和嘉兴的“新”“老”企业双轨制不同,无论是现有的企业还是新增的企业,都必须为排污权而支付相应的费用。目前江苏省核定的排污企业购买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化工企业每千克COD定价为10.5元,印染企业为5.2元,造纸企业为1.8元,酿造企业为2.3元,其他企业为4.5元。
        江苏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季丙贤告诉《财经》记者,或许只有通过这种市场机制,才能让企业真正了解环境本身也是非常有限的资源。
        “福利分房时代,大家从来不关心房子精确的面积;但到了商品房时代,计算面积往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我们希望排污指标的有效使用,也能达到一样的效果。”他补充说。
        随着“免费午餐”即将成为历史,对于太湖流域的排污企业而言,以后将需要同时承担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两笔费用;前者可以被看成是环境资源费,后者可以被视为治理补偿费。举例来说,一个购买了10吨COD指标的企业,在支付10吨的指标费后,还要按照实际排污量支付排污费。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胡涛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嘉兴模式可以被做“祖父”(grandfathering)模式,排污权是从政府(祖父)那里继承来的,但相互之间可以交易;而江苏则可以被认为是“拍卖”(auction)模式,谁出价高给谁——或许后者是更加市场化一些。
        不过,在帮助嘉兴环保局进行调研设计的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田金平看来,嘉兴模式虽然对于后来的企业欠公平,但是对于交易的快速推进比较有利。
        “两者孰优孰劣,要运行一段时间后再看。”他对《财经》记者强调。
        除了公平性的考问,嘉兴模式面临的另外一个困境,就是如何保证交易量。因为嘉兴排污权的交易标的,都来自新增减排量;要保证交易量的持续供给,就必须不断有新增的减排量才行。一旦企业减排的空间越来越小,排污权市场交易是否会陷入难以为继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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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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