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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生猪养殖环境问题及对策

2008-06-21 16:16:49   来源:《海峡科学》2007年6期   作者:管瑞凤 何 伟   【 评论:0
 【摘要】 对2006年漳平市生猪养殖业现状及其治理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系统阐述了生猪养殖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原因,从管理和技术角度,提出了消减生猪养殖业污染、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生猪养殖环境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随着龙岩新罗区对生猪养殖的清理整顿,大量的生猪养殖户拥入漳平市,畜禽养殖规模也由小型家庭的散养向集约化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发展。据统计,2006年漳平存栏数在100头以上的养猪场有597家,300头以上的有171家,1000头以上的有14家,而且大多集中在附城的菁城、桂林、西园、和平、芦芝等乡镇。迅速增长的养殖规模已经超过了当地土地污染负荷警戒值,大多数养殖场的粪便、污水的贮运和处理能力不足,设施简陋,污水排放超标,造成周围环境的严重污染。
  
   1 生猪养殖现状
  
  据统计,2006年漳平市生猪养殖户共1.15万户,生猪存栏18.2万头,其中在九龙江流域主干流1000米、支流500米范围内的散养户(存栏200头以下)3142户,存栏6.4万头;规模化养殖(存栏200头以上)271户,存栏9.16万头,规模化养殖主要集中在菁城、桂林、芦芝、西园、和平、南洋等6个乡镇(街道)。生猪养殖分布情况见表1。
  
   2 生猪养殖治理情况
  
   漳平市的畜禽养殖业是散养与规模养殖并存。一家一户的散养方式,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污染面广量大,不容易建设污染处理设施进行粪尿处理。而大、中、小型养猪场,由于猪的数量大,粪尿集中,若没有处理配套设施,将对附近水域造成较大影响。大量的猪粪、猪尿流入水体环境,势必造成了严重的有机污染和生物污染,粪尿中的大肠杆菌和其它致病性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等进入水体后,成为危害人体健康的一大隐患。为此,近年来,漳平市加大了对生猪养殖废水的治理力度,全市2004~2006年共建沼气池58450m3、生化塘58850 m3。其中:第一批103户共建沼气池11880 m3、生化塘28200 m3,搬迁8户,搬迁猪舍面积3618.3 m2。第二批178户共建沼气池23770 m3,生化塘30850 m3,搬迁6户,搬迁猪舍面积4303.6 m2。第三批完成治理养殖户154户,建设沼气池22800 m3,搬迁13户,搬迁猪舍面积3278 m2。
  
   3 生猪养殖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1生猪养殖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漳平市生猪养殖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全市尚无生猪养殖发展规划,造成养殖业布局不尽合理。
  3.2对如何正确处理好发展生猪产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差距。一是乡镇还普遍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意识,虽然意识到发展生猪产业所产生的粪尿对水、空气、土壤等会造成污染,但对其严重性认识不足;二是生猪养殖业主环保意识不到位,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严重滞后,有的甚至未做任何处理直接排放。
  3.3养殖场未批先建现象严重。由于养殖户多在自家的山场上建养殖场,既不用办理工商执照,也无需土地、农业、乡镇的审批,因此生猪养殖户大多是未批先建。目前,全市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只有45户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其余均未经环评,造成许多养殖场选址不合理。
  3.4污染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大多数养殖场由于是农户自行投资,本身就存在着资金短缺问题,污染物处理设施简陋或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未经处理的生猪养殖废水排入农田、水体,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甚至污染了部分村民的生活饮用水源,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4 生猪养殖业污染控制措施
  
  4.1管理措施
  由于生猪养殖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的集聚,以及区域布局的滞后性,生猪粪便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加强生猪养殖污染控制,加快生猪养殖业污染物综合利用和处理,使生猪粪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推动生猪养殖业良性发展。
  4.1.1搞好区域布局规划,加快划定市、乡、村畜禽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发展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及缓冲区、交通主干线和河道两侧的一重山内要严格新建家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小规模,多布点”、“畜地平衡”的发展思路,编制畜牧区域布局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区域,实施“三大转移”即:城区向乡村转移、密集区向疏散区转移、中部向南北部转移。实行按规划科学布局,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减轻附城高密度发展污染问题。
  4.1.2抓好近期畜牧污染治理。一方面加大治理力度,一是禁建区内规模场和污染重点乡镇,二是沿溪两岸一公里以内规模场,三是其余未治理和治理未达标的;另一方面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即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场审批,不在禁建区内建规模场,治理不达标的坚决关闭。
  4.1.3治污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大中型规模畜禽场,以发展“猪——沼——草、猪——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为重点,通过建设生态型现代化牧场,加快粪便污染治理实用技术推广,发展粪便加工有机肥、沼液转化能源,解决生猪污染净化问题,实现生猪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4.1.4建立畜牧养殖业发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农业、畜牧水产、环保、林业、土地、工商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禁止在禁养区从事畜禽养殖,严格禁止在禁建区新建养殖场,严格限制适度发展区的畜禽养殖规模。设立农村环保员,通过乡村平时巡查及时发现违建行为,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与协作,及时查处违规建场行为,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4.2技术措施
  4.2.1实施生态立体种养工程。大力推广“猪——沼——果(草、树、菜、鱼)”等立体生态种养殖模式,以及经济适用的综合治理技术,鼓励粪便污水经处理后上山、下田、入塘,自行消纳,变废为宝,从源头及生产过程中减少污染物。力争到2010年,建成“牧——沼——果”生态农业示范点300个,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片(场)1——2个。
  4.2.2实施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项目。推广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实现生态型养殖模式,对现有养殖场进行达标治理。推广一家一户式、庭院式的猪——沼——气模式,鼓励散养户结合,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沼气用于农户照明和燃料,沼液和沼渣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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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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