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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启示

2007-07-09 00:59:51   来源:   作者:未知   【 评论:0

国外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启示

电子垃圾,也称电子废物,已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垃圾,其范围包括所有的废旧电子产品,尤以废旧电脑危害最大。由于世界经济竞争的加速,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80%出口至亚洲,这其中又有90%进入中国。电子垃圾已经成为困扰全球,影响我国环境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

    一、电子废弃物已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垃圾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国和电子垃圾的制造国,每年生产的电子垃圾高达700800万吨,而且产量正在变得越来越大。整个欧洲的电子垃圾大约是600万吨,德国每年要产生电子垃圾180万吨,法国是150万吨。

    20世纪末,随着IT产业的迅速发展、电子产品品种的增加、产品使用年限的缩短,电子废弃物的种类越来越多,数量也越来越大。为此,美国一些环保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加大了科技研发力度,部分州开始制定专项法律法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专业化公司开始出现。目前,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在美国已经初具规模。

    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污染输出,广东、浙江一带的电子垃圾加工业发展很快,但污染很严重,我国从2000年开始严禁进口电子垃圾,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仍挡不住这股暗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电子垃圾产生量增加也很快,国内外的两股电子垃圾的污染,是亟待解决的重要环境问题。

    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耐用电子产品的产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2003年微型计算机的产量增幅就达119.79%。如果按照十年的使用寿命,在今后的几年中,我国的电冰箱年均报废量将达600万台以上,彩色电视机的年均报废量将达到1000万台以上,加上空调机和电脑等,每年的电器报废量将达到一个高峰。

    可回收利用的物质在电子废弃物中比例较高,因此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随着人们对电子废弃物认识的深入以及环保意识的提高,目前美国半数以上的州颁布实施了电子废弃物管理法。大量的电子废弃物资源化成为热点,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如今,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在美国已经成为一项生机勃勃的新兴产业。

    二、我国电子垃圾加工处理污染严重亟待解决

    1970年和1980年美国废弃的大宗家电数量分别为217t295t。电子废弃物的大量出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特别是1973年发生在Massachusetts州的聚溴联笨(PBB)污染事件,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电子废弃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20世纪50年代发生在日本的震惊世界的公害病——水俣病,就是由于汞污染造成的。有的物质由于生物降解很慢,或沉积在土中影响植物生长,或经过土壤长期的过滤作用,通过水体或生物链进入人类的生存环境。由此看来,如果对这些电子废物处理不当,将对大气、水源、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其后果不堪设想。以中国广东贵屿镇为例,始于1995年的电子垃圾产业,每年处理逾百万吨来自美国、日本、韩国等地的电子垃圾。由于处理手段极原始,只能通过焚烧、破碎、倾倒、浓酸提取贵重金属、废液直接排放等方法处理,造成了非同寻常的环境污染。电子垃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三、电子垃圾处理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丹麦研究人员分析的结果显示,1吨随意搜集的电子板卡中,可以分离出286铀、1镑黄金、44锡,仅1黄金的价值就是6000美元。废旧电器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以及一些仍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等,其回收利用具有广阔前景。计算机中更是有约97%的物质可以再使用或再利用,废电路板及边料只要再经过处理(如水洗、干燥等)后,且能通过TCLP(美国联邦毒性特征溶出程序)测试标准,就可再利用于人造木材与建筑材料上,进而达到资源再利用之目的。这意味着电子废物的可利用价值很高,我们应该对其进行充分的利用。

    在国外,电子垃圾处理是技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因为电子垃圾处理所需的工艺复杂、设备昂贵,而且投资回报周期长,不是普通的垃圾分解机构所能承受的。

    四、国外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全面发展

    20世纪末,随着IT产业的迅速发展、电子产品品种的增加、产品使用年限的缩短,电子废弃物的种类越来越多,数量也越来越大。为此,美国一些环保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加大了科技研发力度,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的发展自然离不开法律与政策的支持,虽然美国各个州颁布实施的法律或管理办法不尽相同,但是有2个中心内容基本是一致的:禁止焚烧电子废弃物;禁止把电子废弃物作为普通生活垃圾掩埋。

    电子垃圾回收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光靠企业是不够的,必须全社会联动。

    没有不能用的垃圾,只有未被利用的资源。在电子产品功能失效之后,尽可能使其被有效地回收利用,资源化。对于无法资源化的无害废弃物,才能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电子垃圾循环经济系统包含了不同的行为者,系统内不同行为者的行为相互影响,循环经济系统能够消除不同行为者之间的矛盾,最终实现多赢的局面。

    1.政府机构

    美国环保局就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提出了建议并发起了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行动,国防部、能源部、邮政总局等部门建立并资助了一些研究项目和示范项目,所有这些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和资金支持。部分州开始制定专项法律法规,在这种形势下,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专业化公司开始出现。目前,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在美国已经初具规模。

    2.行业组织

    国际电子废弃物回收商协会((IAER)、电子工业联盟(EIA)、全国回收商联盟(NRC)等行业组织为电子废弃物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举办电子产品资源化高级会议电子产品与环境国际研讨会等,为企业解决技术与发展问题。

    3.研究机构

    马塞诸塞大学、杜克大学等研究单位就电子废弃物的立法管理、收集方法、处理技术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工作为人们深入了解和认识电子废弃物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并且为电子废弃物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4.民间组织

    硅谷毒性物质联盟、巴塞尔行动网络、绿色和平组织做了大量调查和宣传教育活动。这些组织在促进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加快立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在美国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该产业不仅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而且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

    五、国外采取的主要政策

    鉴于电子垃圾对环境所造成的越来越大的危害,各国政府也把电子垃圾的治理及立法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

    美国加州的立法机构2004年通过了一项在美国首开先河的提案,要求顾客在购买新的电脑或电视机时,交纳每件1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费,旨在为环保提供额外资金。环保组织和地方政府希望,这笔费用能用来帮助安全处理居民家中的电子垃圾

    欧盟则做了扩展的生产者责任的尝试。起草制定了相关法律保证制造商对电脑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并要求他们将回收电脑及配件的费用加到产品成本中。同时,制造商必须同意不添加任何有毒原料。从2003813起,每一件对欧盟出口的电子电气产品,都会被额外征收一笔1022欧元的费用,用来处理报废的电子设备。欧盟对电子垃圾的处理已经做出有关规定,要求有毒垃圾必须与普通垃圾分放,并要求所有成员国自2005年开始,人均至少分检出4公斤电子垃圾。这个数量不大,因为在许多家庭的地下室或阁楼上还有大量的电子垃圾。欧盟还表示,消费者有义务将废旧电器送往专门的电子垃圾收集处。当然,将来的电子垃圾将不再实行免费收集。

    日本,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和处理。
 
   
瑞典的法律规定处理费用由制造商和政府承担。而法国更强调全社会共同尽责,规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电子垃圾

    德国每年产生各种电子垃圾200万吨,人均约25公斤,德国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回收、处理和利用,不仅大大降低了废旧电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又充分利用了旧电器中的有效成分。目前,德国正在根据欧盟指令着手制定本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法。德国希望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制造商对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有义务进行收集、再使用和处置等,促使制造商开发绿色家电,即从电器的原材料选择和产品设计开始,就为将来的使用和废弃考虑,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

    六、我国应尽快制定电子垃圾处理战略对策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机电产品加工制造基地,同时也是电子和信息产品的消费大国,加工制造和生活消费2个环节每年产生的电子废弃物数量也是巨大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脑的产量为1.82亿台,预计社会保有量9亿台,报废量2800万台。由于没有对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进行有效的回收处理,不仅浪费大量的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走上专业化和正规化的发展道路。

    1.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政策基本上与国际接轨

    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相关部门起草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3明确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应当采用有利于回收和再利用的设计方案,选择无毒无害物质、材料及可回收再利用材料,在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提供有关主要材料成分等信息。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的废旧家电应当交售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对经测试、维修后达到旧家电安全标准的,应贴上再利用品标识,出售给旧家电经销商或在旧货交易市场上销售。废家电应在符合环保、安全的条件下拆解,有毒有害物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可以说,草案的设计基本上与国际接轨。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2005年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今后家电的生产者将承担电子垃圾回收的责任,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2004年1月7,国家发改委确定浙江省、青岛市为国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省市,旨在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国家发改委希望这两个试点地区能够得出不同的试点经验:青岛将以海尔等企业为试点,走“制造企业建处理工厂的模式,而浙江省则计划走专业处理工厂的模式。

    青岛确定为试点城市之后,青岛海尔曾提出建立60万台套/年规模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中心示范项目。由于相关部门并没有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该项目目前还在技术引进阶段。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投资这种废旧电器回收项目要有5年左右的投资期。海尔不敢下决心投资该项目的因素是,海尔在青岛收不到足够的废旧电脑和家电,就算把生产线建成,也很有可能要面对无米下锅的局面。所以电子垃圾处理政策的制定,还要考虑电子逆向物流系统的建立。这项政策的制定涉及到经济、环境、社会的一些层面,必须全方位设计,才能使政策具有可操作性。

    2.电子垃圾的处理政策必须全面考虑经济、环境、社会问题,应进行政策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原定的思路,是希望浙江和青岛能够试点摸索出一些办法,然后在全国推广。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浙江和青岛两个试点省市也不敢轻易制定地方政策来推行试点。
 
   
让业界担忧的是该管理方法中提到的重要原则——以生产者责任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初步方案。该方案中提到: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是传统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深化和延伸,将要求生产者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生产责任制也就意味着不菲的回收处理费用将由生产企业来掏,这对于利润微薄的企业而言,压力将是相当大的。目前电子产品利润率只有56个点,很难承担这种费用。如果将这种成本分摊到产品中去转嫁给消费者,必将提高产品的售价,因此会影响产品的销售。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对这项政策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评价,才能保障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

    3.整合科研、企业的力量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高电子垃圾处理的层次

    我国目前处理电子垃圾技术水平低下,所以污染严重,但利润比较大,因而发展极快,目前不遏制这个势头,后果不堪设想。从全球电子垃圾发展趋势来看,具有极大的商机,各国在处理电子垃圾技术方面已有极大的进步。我国在处理办公电子垃圾方面,天津复印机研究所已经有了成果,如何推广应用也面临障碍,需要政策支持,低水平的处理技术不淘汰,新的技术就没有市场。

    我们应当建立电子垃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综合考虑技术水平,环境问题,政策支持,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变为生产力。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进行绿色消费

    电子垃圾的产生与处理和消费者的环境意识有极大的关系。绿色消费就是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购买和消耗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商品。也就是说是利用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在市场上形成一个庞大的环保消费趋势,来引导企业生产和制造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以达到保护环境、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当人们生活水准随着富裕程度的增加,消费需求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由简单稳定向复杂多变转化,这种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和商品的多样化体现着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带有实质性的变化。多样化发展意味着人的价值观念演变。在购买物品时,一方面人们更注意对自身健康有益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社会将负担过度消费引起的负效应。因此,市场不但要适应这种变化,同时也有责任引导消费向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生态平衡的方向发展。电子产品的生产与垃圾处理政策,要全面考虑、正确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这是不可低估的一支力量。

    绿色消费是人类进入环境需求阶段的必然结果,它必将引起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一场革命。在这个大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垃圾的处理必将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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